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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学生违纪处分解除

办事对象:处分期满、尚未解除处分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办事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

表格下载:

http://xgxt.zua.edu.cn/web/#/DownLoad?nodeNum=0108&OtherNum=08&clickTab=DownLoadTab

办理地点:线下办理(综合楼219室)

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月21日至25上午8:301140

受理单位:学生处

咨询电话:0371-61912588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必备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1份

2.《成绩单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至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之日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加盖学院成绩单专用章);

3.《思想汇报(处分生效之日至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之日每季度1篇,每篇不少于500字,未满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4.学院出具的《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校、院组织活动的证明》(1份)

5.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关于解除XX学生处分的建议1份,须按照学生手册内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相关规定,逐条明确说明是否满足解除违纪处分的各项要求,有具体指标的需明确具体数据并由学院领导签字)。

附加材料

1.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可以不附加材料。

2.记过处分解除另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学院出具的班级综测成绩排名表》(1份,要求处分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排名提升10%以上);

2成绩单》(1份,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等以上

3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复印件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36小时以上);

4)其他予以认可的突出表现证明材料

3.留校察看处分解除提交《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复印件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72小时以上,同时另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学院出具的班级综测成绩排名表》(1份,要求处分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排名提升20%以上);

2成绩单》(1份,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以上

3)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中或者科技、文化、文艺、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其他予以认可的突出表现证明材料




1受处分学生定期向辅导员提交《思想汇报》,处分期满后填写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辅导员老师;

2)辅导员对学生处分解除申请材料进行整备、初审,初审通过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签章完备的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4)学生处依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批,报请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下发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决定文件;

5)解除结果由学生所在学院告知学生本人,解除决定文件等材料由学生处转交学校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1)各类处分解除申请须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报送;

2)《成绩单》中如有新课程替代未通过课程,请手工明确标注;

3)《申请表》、证明、解除建议及其他实证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签名处必须手写;

4)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以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注册时长为准;

5)若提交有班级综测成绩排名表》,须在表内明确标注申请学生,排名提升率计算须有明确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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