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1份);
2.《成绩单》(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至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之日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加盖学院成绩单专用章);
3.《思想汇报》(处分生效之日至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之日,每季度1篇,每篇不少于500字,未满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4.学院出具的《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校、院组织活动的证明》(1份);
5.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关于解除XX学生处分的建议》(1份,须按照学生手册内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相关规定,逐条明确说明是否满足解除违纪处分的各项要求,有具体指标的需明确具体数据,并由学院领导签字)。
(二)附加材料
1.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可以不附加材料。
2.记过处分解除须另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学院出具的《班级综测成绩排名表》(1份,要求处分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或排名提升10%以上);
(2)《成绩单》(1份,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等以上);
(3)《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复印件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36小时以上);
(4)其他予以认可的突出表现证明材料。
3.留校察看处分解除,提交《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复印件1份,要求处分生效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72小时以上),同时须另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学院出具的《班级综测成绩排名表》(1份,要求处分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或排名提升20%以上);
(2)《成绩单》(1份,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以上);
(3)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中或者科技、文化、文艺、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其他予以认可的突出表现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