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教师攻读博士学位
办事对象:在编在岗教师
办事依据:《郑州航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表格下载:http://rsc.zua.edu.cn/info/1092/1225.htm
办理地点:线下办理(综228室)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0,14:30——17:00
受理单位: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岗位责任人:王璇
咨询电话:0371—61912668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郑州航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科级及以上干部填写《郑州航院科级及以上干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1)填写表格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辅导员由学生处审批、实验教师由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科级及以上干部由组织部审批。
(3)办理人携带上述表格现场办理。
(4)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