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办理工伤认定
办事对象:工伤教职工
办事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表格下载:http://rsc.zua.edu.cn/info/1123/2386.htm
办事地点:东校区综合楼225室
事件类型:转办件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受理单位:人事处社保科
岗位责任人:宗晓亚
咨询电话:0371-61912669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证人证言》(2名证人的证言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所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1份,加盖部门章);《个人授权委托书》(1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1份);
①办理人按时提交材料。
②经办人整理材料后提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申请受理。
③郑州市人社局工伤处受理后30日内下达认定结论(工伤认定书)。
④经办人到郑州市人社局工伤处取回认定结论,并通知办理人领取工伤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