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1.使用人必须提前填写《郑州航院公务用车申请单》,并由用车单位负责人(副职以上)签字,市区内用车提前一天提交,市区外用车及大型活动用车提前三天提交;
2.如因紧急用车无法第一时间提供《郑州航院公务用车申请单》的,返回后应及时填写《郑州航院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交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