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国家社科基金结项审签

办事对象:教职工

办事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表格下载:

办理地点:线上及线下(综合楼432室)

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五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40,14:30——17:00

受理单位:审计处综合审计科

咨询电话:0371-61912680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1项目明细账(纸质版及电子版)

2)项目经费决算草稿(电子版)

3)项目申请书或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项目资金预算




1)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项。

2)到财务处打印项目明细账并盖财务章,同时拷贝项目明细账电子版。

3)根据项目明细账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草稿(电子版)。

4)将下列资料在正式结项前一周提交至审计处:

① 项目明细账(纸质版及电子版);

② 项目经费决算草稿(电子版);

③ 项目申请书或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④ 项目资金预算。

5)审计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决算及明细账,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需要整改的应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后予以审签。

6)审计处将审签过的下列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

① 审计处审核确认的项目决算表(电子文档);

② 审计处和财务处盖章的项目明细账(电子文档)。

7)项目负责人将收到的审签材料在国家社科基金网上报:

① 上传审计处和财务处盖章的项目明细账电子文档;

② 根据审核确认的项目决算表在网上填报决算,自行生成打印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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