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异地生育费用报销
办事对象:省医保参保且异地生育的教职工
办事依据:《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表格下载:http://rsc.zua.edu.cn/info/1123/2391.htm
办事地点:东校区综合楼225室
事件类型:转办件
受理时间:每月20日前
受理单位:人事处社保科
岗位责任人:宗晓亚
咨询电话:0371-61912669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河南省医疗保障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2份;原始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单(加盖医院印章);完整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印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生育登记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异地生育后6-12个月内提交上述资料至人事处社保科。
②经办人员于当月20日前至省医保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③医保中心次月将报销款用打入学校财务账户。
④社保经办人向财务处申请并做网报单支付至个人工资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