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异地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
办事对象:通过异地门诊慢性病审核的教职工
办事依据:《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表格下载:无
办事地点:东校区综合楼225室
事件类型:转办件
受理时间:每年6月、12月集中受理
受理单位:人事处社保科
岗位责任人:宗晓亚
咨询电话:0371-61912669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个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注明慢性病病种);所属病种门诊费用发票(非明细发票需附明细清单)。
①办理人按时提交材料。
②经办人整理、粘贴、汇总后于次月业务期内(7月和1月)提交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受理。
③省医保中心集中核算、后将报销款打入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所需时间较长,3-4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