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事项名称:教师博士毕业申请返校
办事对象:学校培养的取得博士学位教师
办事依据:《郑州航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办理地点:线下办理(综228室)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0,14:30——17:00
受理单位: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
岗位责任人:王璇
咨询电话:0371—61912668
监督电话:0371—61912783
(1)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提交返校工作申请,由校内接收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校内无住房的须由后勤管理处开具无房证明。
办理人携带上述材料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