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拔
申请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出国(境)交流的学生(以下简称“交流生”)须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郑州航院国际交流学生申请表》。所属学院、财务处审批后,交教务处核准。
(2)保留学籍
交流生须凭国(境)外合作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向教务处申请办理保留学籍等相关手续,并填写《郑州航院学生学籍处理审批表》。所属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核准。
(3)提交出国承诺书
交流生派出前,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郑州航院国际交流学生申请表》复印件、《郑州航院学生学籍处理审批表》复印件,并填写《郑州航院国际交流学生承诺书》,参加行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