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诚 担 当 勤 政 廉 洁
情况一:河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情况二:跨省/跨制度流动时,需进行转移接续
①办理人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办理人向人事处提交相关参保缴费凭证。
③人事处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交省社保局。
④省社保局受理转移接续业务,3个月左右将办结情况告知单位经办人。
⑤经办人查询转移接续情况并告知办理人。